根据《江西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》(理工发〔2021〕52号)文件精神,和《关于2023年本科生择优转换专业及专业分流的通知》(教务通知〔2023〕34号)的要求,经学生申请,材料冶金化学学部转专业考核小组按接收条件审核,现将材料冶金化学学部2023年春季择优接收转专业学生审核结果公示如下:
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1日到2023年4月24日,若对结果有异议,请反馈至材料冶金化学学部本科教学办公室(黄金校区稀土大楼A526室),联系电话0797-8312151(曾老师、丁老师)。
材料冶金化学学部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