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《江西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》相关精神,按照《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学工办初审确定8名申请人作为候选人参加初评会。
因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尚在院级公示阶段,经研究,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采用“资格后审”的方式开展,即以9月21日当天数据作为参加初评会条件。在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定稿后,再进行资格复审,在参与了初评会且符合所有申请条件的候选人中,根据评选办法要求,按照候选人最终成绩=(初评会得分*40%)+(基础成绩分*60%)计算排名。
基础成绩分(P1):候选人的基础成绩=(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原始分*50%)+(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原始分按专业计算标准分(Z)再转化后得分T*50%)构成。
(注:1.以上涉及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分取两个学期的平均值;原始分转化为标准分Z后,为实现数据量化比较,将Z进行线性转化为T,T=5Z+70)
初评会得分(P2):由教师评委评分和学生评委评分折算构成。其中教师评委评分占60%,取教师评分的平均分;学生评委评分占40%,以“优”“良”“中”“合格”四个档次进行评价,对应分别折算为95、80、70、60分,取平均分。
现将8名候选人最终成绩中既有成绩公示:

说明:基础成绩分(P1)暂采用9月22日综测公示稿数据计算。若公示结束后数据有变化,则重新计算,并按最终成绩排序报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。
如对以上名单、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5年9月26日下午17:3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馈。
联系人:陈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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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:三江校区西园学生宿舍6栋104
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
2025年9月22日